購物台下架危機解套?NCC駁斥圖利財團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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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台下架危機解套?NCC駁斥圖利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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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台下架危機解套?NCC駁斥圖利財團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報導

立法院去年審議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其中「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4條」規定,購物頻道及地方頻道需在法修正後半年內申請衛星頻道執照,依規定於7月8日到期。

目前為止,相關頻道都尚在審查階段,全都繼續播出。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指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遇財團就轉彎,並表示NCC應明確定出審查期限。

日前,匯流新聞網曾報導,廣電三法修正後,新通過的廣電三法規定電視購物台從目前免執照營業、視為廣告頻道的狀態,未來必須申請衛星頻道執照,7月8日之後才能繼續上架。

該報導指出,黨政軍條款遭擱置的問題,導致廣電三法修正後,相關業者因該條款未鬆綁,在修法前不受規範,修法後購物台如富邦momo、東森購物、森森購物等均將面臨黨政軍條款擋路、換照卡關的窘境。

Momo購物台最大股東是台灣大哥大,森森百貨、東森購物大股東都是東森國際,若是國會開議沒有解決,台灣大在momo電視購物的持股、東森國際在森森百貨的持股都需自行調整降到0。

Momo購物原本委由由凱擘旗下陽明山申請購物執照,規避黨政軍問題,但業者仍然希望可以延長申請期限至兩年。

NCC於7月6日公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表示所有購物台業者均已依法送件申請,現有業者是否會被黨政軍條款擋住換照進度,也要等審查時才能確定申請條件是否符合資格。

新NCC委員於8月1日上任後,立委廖國棟辦公室於14日提出質疑,NCC應給出明確的時間,不該遇財團就轉彎,讓業者知道最晚的申請換照期限。

第九屆第一會期有立委鄭寶清、陳歐珀等提案修法,將申請期限延長至兩年或四年,被外界視為「富邦條款」,一路無人阻擋出了委員會,但最後因立院處理不當黨產條例最後沒有通過三讀。

目前期限已於7月8日到期,但現行法令規定的是「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得繼續經營」,目前所有業者都已送件,因此沒有頻道受到影響。

至於NCC修廣電三法是否是為特定財團護航?日前中時曾有報導指出,在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的修法上,台灣大轉投資凱擘,其大股東富邦金被發現有台北市政府持股,NCC就「火速」展開修改廣電三法。

該報導接著拿中華電信與台哥大的處境相比,直指NCC置其他業者於不顧,完全是為特定業者解套,修正案出爐後,形成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

立委廖國棟則是於昨日指出,廣電三法規範的是所有廣電業,不能夠遇到某些頻道就給予特別待遇。

NCC針對此批評表示,現所有相關頻道均依規定提出申請,即可繼續經營,且有將近幾百件案子,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審完,但表示將於6個月內完成,NCC表示除了要看申請內容,還要檢查形式、附件等是否符合、完整。

【黨政軍條款小百科】

媒體改革運動,自2003年起陸續完成立法。台灣戒嚴時期主要的無線電視經營權大多由黨政軍所掌控,解嚴後受自由化的思潮影響,出現黨政軍退出三台的呼聲,此議題隨後擴及到所有廣播媒體。

《有線電視廣播法》第19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按該條規定,政府政黨及政府基金經營者,一股都不能投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但由於黨政軍條款被認為太過嚴苛,將阻礙推動通訊匯流發展,成為絆腳石,NCC、行政院自2009年開始多次提出修正案,試圖鬆綁該條款,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但由於爭議過多,並未完成修法。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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