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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跨境電商需繳稅 首年稅收估達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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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跨境電商需繳稅 首年稅收估達9億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行政院9月通過財政部研擬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30)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審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若完成三讀,未來跨境電商如Google Play、Agoda、UBER、airbnb等都需在國內設立稅籍,比照台灣業者繳納5%的營業稅,預估首年稅收可達9億元,未來應會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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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新聞網曾報導,不少在台灣經營的跨境電商荷包賺飽飽,卻不需要繳交營業稅,形成漏稅黑洞,造成與國內業者不公平的競爭。像是Uber就因經營模式不合台灣法令而引發爭議,Uber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楷也曾表明因為台灣目前沒有一條稅法可以對境外資訊服務的收入課稅,這也是所有跨境電商都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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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許虞哲說,為了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日本等國家作法,明定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給台灣的自然人買家的外國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於台灣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許虞哲解釋,財政部已開過六場座談會,十多家跨境電商都願意配合,但台灣目前有國外所沒有的統一發票,因此也會輔導跨境電商能夠開立電子發票。

針對在台灣爭議最大的跨境電商UBER,許虞哲表示,未來會請荷商在台設立稅籍,直接就銷售額課稅。

此次修法除增訂跨境電商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規定之外,也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線上報繳稅機制,讓國內外業者之間的稅負平衡。

若跨境電商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追繳稅款之外,將依照所漏稅額五倍以下處以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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