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 / 台北報導
自1992年公平會宣布施行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傳銷產業透過現行的「報備制」機制建立管理方針,40年來營業額屢創佳績。然近期立法院擬修法,將現行「報備制」改為「許可制」,草案通過後,傳銷產業所有營銷與業務其計畫及變更有極大可能須交付主管機關審核後才得以實施。
對此,中華民國直銷協會認為許可制將使產業面臨4大影響,既無法有效管制變質多層次傳銷,更將限縮產業發展,衝擊中小企業,更違反台灣自由經濟及平等原則,並造成社會對傳銷業的歧見。協會內眾多傳銷公司,包括多家本土企業亦出聲力挺,贊同傳銷法之修法應以優化現行的報備制,而非貿然改採許可制。
直銷協會認為,許可制無法有效管制變質多層次傳銷,即便在許可制規範下,不肖業者仍會設法逃避政府審查,造成變質多層次傳銷地下化,主管機關不但難以把關,更令相關從業人員及消費者暴露於更大的風險中。
直銷產業從業人口占全台近15%,於今年與批發及零售業名列徵才人數第3名,為台灣就業市場挹注巨大動能。傳銷產業其與一般零售業僅只有通路上的差別,且傳銷產業並非會影響公共資源或人民健康安全之行業,如貿然採取許可制,將無端造成社會對於傳銷產業的歧視與誤解,進而影響從業人員之權益。
現行報備制的傳銷產業為台灣帶來龐大經濟規模,然若改採許可制,傳銷公司內外部的各種計畫活動,皆需事前交付主管機關進行逐一審查,並須等待批示許可後,方能進行活動,可預見未來將面臨龐大的文書作業與高昂的行政成本,中小型的傳銷公司恐將無法負擔此一龐大的行政作業,而面臨倒閉危機,進而影響從業人員生計及消費者權益。
台灣在全球184個經濟體中,「2022經濟自由度指數」排名第6名、亞太地區排名第3,足見政府多年來推動經濟自由化的決心。許可制所強調的加強管制,不僅嚴重違反民主及法治原則,更違反國際經濟潮流,嚴峻的法律環境也將增添貿易障礙。
葡眾企業營運暨行銷總監陳品諺表示,傳銷產業多為零售業,若將傳銷法改為高度管制的許可制,相當不符合比例原則。且許可制無法解決變質多層次傳銷的問題,僅會箝制合法之傳銷公司。因此除建議以優化現行報備制,可設立吹哨條款並提供檢舉獎金,以利全民共同監督不法業者。
台灣仙妮蕾德總經理陳冠宇也指出,於許可制的規範下,將影響欲加入經營直銷的從業人員意願,限制產業在台灣市場的發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在台已行之有年,且逐年增修調整而緊密趨近市場需求,目前僅需增加人力查檢非法傳銷組織的運作,即可有效管束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無需貿然轉為許可制,徒增產業動盪。
連法國際實業總經理陳志揚透露,現行報備制在管理上對於合法公司而言,外商或本土公司並無差異,且現行制度並未造成業務上的阻力;而依許可制的規範內容,不但無法有效掌握業態需求,針對變質傳銷不肖業者仍難有效管理,恐依舊弊端叢生,甚至打擊主管單位的威信。
秀得美國際總經理麥志民提醒,未來若要改成許可制務必審慎為之,須明確修法目的及嚴謹評估必要性與可行性,許可制標準之訂定務必要深入了解及掌握多層次傳銷的業態,否則竟僅以一套標準欲套用至所有公司,勢必變成治絲益棼。盼相關修法能朝向優化現行的報備制,既維護多年建構的產業秩序與正當權益,又能使企業於變化挑戰日益巨大的環境下經營策略上能更加靈活。
照片來源: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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