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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 速速剷除司法毒瘤
【投書】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 速速剷除司法毒瘤

林文/退休教師

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司法科學、鑑定機制之議題,決議建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其成員應包含人權、心理、法律、醫學、腦科學、刑事鑑識科學等相關領域專家,專責政策、教育與認證事項,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之能力。而法務部正在籌畫者,乃是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這種換湯不換藥、名實不符的作法,與此決議的目的與精神相違背。

政府應深入了解國內司法判決的定罪率不到五成的事實,只因有些檢察官是不知、不懂、還是不願尊重人權來辦案,這樣的檢察官實在有違全民的託付,不知上位者能想像百姓的遭遇嗎?能推舉定罪率最高、冤賠金最少的檢察官,一定是很有人權觀的,既然有擇優,就有汱劣,更要淘汱那些定罪最低、冤賠金最高的檢察官。

又有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之前政府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只因台灣的司法、賦稅人權被侵害已久,不期待人權能提昇與世界各文明國家相同。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老命跟你配」前資政也是銀行家吳澧培已是高齡88歲老人, 97年10月因葉盛茂案,赴法院作證,在沒有證據下,法官李英豪以臆測方式推論犯罪事實,並「告發」涉案,要求特偵組處理,而國務機要費審理時,法官蔡守訓也傳喚吳澧培,最後特偵組起訴書內容,幾乎照抄蔡守訓的判決文,直接當成起訴吳澧培的理由。吳本來想就這樣飲恨度過,對濫權起訴的司法官發出怒吼,但這不是只為自己,應站出來為司法公正努力,子孫才能幸福,台灣民主才能落實。檢察官與法官已觸犯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因此他決定控告陳雲南、檢察官蔡宗熙涉濫權起訴罪,蔡守訓、李英豪涉誣告罪,讓惡質司法官付出代價,以昭炯戒。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對侯寬仁上任後推動將法醫研究所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非常不不以為然,認為這也是侯一慣的擴權心態。他常上演著僭越職權伎倆,曾發函要求縣市政府工務單位對一個武術團體斷水斷電,完全一樣。他進一步解釋為什麼要設立這個委員會,是起因於台灣鑑定大部分都是屬於公部門的鑑定,檢察官送法醫研究所鑑定,然檢察官與法醫研究所同屬法務部,如此易生弊端。鑑定容易受到檢察官偏見所影響,誤判、冤罪就這樣容易產生,這是最常被詬病的。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的用意其實更重要的是做實驗室的認證,鑑定需要實驗室,台灣並沒有一個司法鑑定實驗室的認證機構。委員會重要功能就是實驗室的認證與證照的頒發以及相關人員的培訓等等。

照片來源:Un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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