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 陳弘志/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及助理費案,經檢調於15日漏夜偵訊後,已於16日清晨交保,若沒有進一步發展,高虹安將於25日宣誓就職。但根據新竹縣政府熟悉法令者分析,如果案件進入法庭審理,只要一審判決貪污有罪,高虹安將立即停職。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解析,指出縣市首長如果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後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罪刑即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
民政處表示,案件若經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可以復職,但如果二審判刑確定,高虹安將確定解職,並於三個月內完成補選市長。全案須視官司審理進度,如果市長的剩餘任期不足兩年,就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
另外,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縣市首長於停職期間,得發給本俸的二分之一;復職時,需刑事判決確定未受徒刑執行,或未受撤職、休職懲戒處分者,屆時才可以補發停職期間未發的本俸。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高虹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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