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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媒體議價報告遭批空洞 立委酸讓媒體界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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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媒體議價報告遭批空洞 立委酸讓媒體界乾等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先前要求數位部於8月底前提交關於新聞媒體與大型數位平台議價法制的報告,數位部日前已提出報告,然而該報告引起了媒體界的不同評價和擔憂。

數位部報告指出,國際上的立法模式主要集中在議價協商與著作鄰接權兩大方向,每種模式的立法目的不同,也影響了相應的主管機關的選定。報告呼籲我國在立法之前必須明確思考對於媒體議價的立基點,是以公平競爭為核心,還是著眼於維護新聞媒體的永續發展。

數位部的報告重點在於兩個主要建議。首先,數位部強調了國際立法趨勢的持續關注,並指出加拿大在通過《線上新聞法》後,Google和Meta立即宣布停止在平台上提供加拿大新聞內容。這個例子突顯了國際行動對於立法的影響,同時也提醒我們在推動立法過程中需要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以建立產業和社會的共識。
其次,報告探討了立法架構和主管機關的選定。報告指出,不同的立法思維影響了執法機關的選擇。澳洲將相關法規修訂於競爭與消費者法,由澳洲通訊暨媒體署協助認定合格的新聞媒體。而加拿大則由文化遺產部提出,執法機關為「加拿大無線廣播電視暨通訊委員會」。數位部強調,我國在確定立基點時需要思考公平競爭和新聞媒體永續發展之間的平衡,並強調各部會間的協同合作的必要性。

然而,產官學界內外對於報告有不同的評價。立委林楚茵在受訪時表示,數位發展部已經積極參與議題研究,但媒體界期盼政府能夠盡早確定媒體議價法,無論選擇何種模式,公平競爭應為前提。她進一步指出,媒體和數位平台希望政府參與議價,以避免不同當事人對議價存在不同態度。

然而,立委范雲對數位部的報告提出批評,她指出報告僅是整理資料,未能具體說明政府對於媒體議價立法的立場和方向。范雲質疑,報告未能透露數位平台與媒體是否在前兩輪對話會議中達成共識,以及政府對於可行的因應方案。她強調,政府需要明確展示解決問題的意志,並提出實際可行的法案,以確保議價議題有所進展,否則僅是讓媒體界乾等。

報告所提建議主要集中在國際範例、政策方向與執行步驟等方面,然而范雲認為,報告未能充分反映台灣媒體和數位平台的觀點,並未能明確顯示政府在議價立法方面的實際貢獻。

數位部的報告為新聞媒體與大型數位平台議價議題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政府立場、執行策略等方面仍存在差異。產業界敦促政府確立明確的政策方向,並迅速提出實際可行的法案,以推動新聞媒體的永續發展和確保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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