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為了嚴加取締Uber,政府祭出《公路法》修正案,亦即「Uber條款」,從1月6日起生效至10日間共攔查41輛Uber違規車輛,不少Uber司機因為擔心「重罰+扣照」,皆選擇不上路避風頭。
根據《公路法》第78條之1規定,未依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除應對檢舉人身分保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指出,Uber自6日後的非法攬客行為,皆是用此獎勵條款,目前累計已告發3案件,並開出2張罰單,將裁罰司機10萬元,累犯最重罰20萬元並吊銷駕照,而違規公司的罰鍰則自100萬元起跳,最高處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
面對政府的無情打壓,Uber仍無畏上路,表示會照常營運,提供乘客服務,Uber司機更發起「挺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以示抗議,而Uber官方亦表態支持,要司機「安心上路」,並承諾保障司機與乘客權益。不過,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司機因為擔心吃不消,選擇不上路,導致民眾想搭Uber卻叫不到車的局面。
難道Uber只能摸摸鼻子撤台了嗎? 交通部長賀陳旦回應,Uber於2周前已釋出善意,表示願意與政府、計程車業者合作,態度似乎有所軟化。
賀陳旦指出,Uber現在只是「強顏歡笑」,日前已來函表示願意與計程車駕駛有更多的合作方式,也願意與交通部一同針對「共乘」找出適合的方案,亦不排除將營業相關資訊提供給政府。不過,Uber仍堅持自己屬新型態的產業,認為台灣法律已過時,希望政府能夠修法才能與時俱進。
對此,賀陳旦表示,交通部的立場仍堅持Uber必須「納管、納稅、納保」,亦非常樂意與Uber共同開會討論,而Uber則回應,已經安排會議與政府洽談制定台灣車輛分享法規的完整方案,希望可以盡快達成共識。
有民眾支持交通部「堅決執法」,認為Uber固然方便,仍須符合法令才行,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政府不修法引導新興產業,只會用重罰威嚇,立委許毓仁也在臉書開砲,指政府這種作法解決不了問題,罰完了舊產業也不會有所進步。
究竟政府與Uber能否達成共識,並和平的在台灣繼續提供服務? 就看雙方後續的商談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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