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林昀璇綜合報導
日前,博愛座的讓位問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並且在國發會設立的「提點子」平台上提案「廢除博愛座」,並且已經通過附議門檻直接成案,進入等候權責機關回應的階段。
許多人都曾有過這樣的經驗,在捷運上感到身體不適時,眼前僅剩博愛座可以坐,卻因為害怕周遭異樣的眼光而抗拒,甚至有些人因為坐博愛座而遭到辱罵,逼迫讓座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
因此,激發網友到政府提供的網路平台提出「廢除博愛座」。提案者表示,博愛座所引發的紛爭時有所聞,但是博愛座的定義不應該是以自我判斷為標準,建議可利用車廂廣告或是其他媒介宣導讓座的美德。
對此,交通部終於在10月27日做出回應,現行公共運輸上的博愛座設置,主要是依照《身障法》規定辦理,目前已經請《身障法》之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參考評估,後續交通部將配合衛福部之檢討結果處理。
交通部表示,自從大眾運輸工具依《身障法》設置博愛座以來,交通部也曾接獲民眾提出廢除博愛座之建議,亦曾有身障團體及民眾提出應修法增設博愛座或立法強制讓座等建議,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廢除博愛座後,交通部又接獲反映不應廢除博愛座之陳情。
對於大眾運輸是否應設博愛座,各界看法仍分歧,也因為涉及政策方向,交通部已請衛福部參考評估,後續交通部將配合衛福部之檢討結果處理。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比率、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不論修法與否,交通部皆會請所有公共運輸業者持續宣導禮讓之美德。
自從博愛座的出現,掀起讓座不讓座、該不該坐博愛座的爭議,但是廢除博愛座真的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嗎?不見得。「讓座」本意是美德,如果變成「義務」,只是扭曲了原本價值,就像人渣文本說的:「有病的從來不是位子的顏色,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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