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專欄】氣到開直播罵小三,這樣反而會害到自己!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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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氣到開直播罵小三,這樣反而會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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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

通常發現另一半外遇都會讓人很生氣,不少人都會選擇提告求償,讓外遇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責任,而這樣的程序都是合法合理的,然而,有時候法院的判決或許沒辦法讓受害的一方得到完全的安慰,像是有位人妻就發現自己的丈夫與一名異性發生婚外情,這讓她憤怒至極,對小三提起多項訴訟,儘管有成功讓小三付出代價,但這仍無法讓她消氣,因此她選擇直播公開這位小三的真面目以及電話地址,並且拿判決書等等來當成佐證,並痛罵這個小三,然而這個行為被小三發現後,也讓小三很不高興,選擇對她提告。

實際上,將別人的個資隨意公開在網路上的行為基本上已經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個資法中有提到,個人資料的利用必須要在合理用途中使用,像是學術、醫療方面就常會牽涉到個資問題,然而,人妻是因為不滿小三破壞自己的家庭,因此將對方個資公開作為公審用途,這樣的方式顯然就不是所謂的合理範圍。

此外,雖然人妻是為自己打抱不平,要讓大家知道小三的真面目,並且也有拿出判決書跟起訴書來證明自己講的是事實,那個她控訴的小三確實有介入她的婚姻,然而這樣的舉動仍舊有觸犯誹謗罪的問題;關於誹謗罪的規定,其中有提到,假如所指摘的事情是事實並且對公共利益有幫助,這樣的指摘內容就不會成立誹謗,不過今天若是提到他人的私生活相關事務,像是指摘她人是小三或是渣男等等,儘管發文的出發點是希望提醒大家、幫自己或朋友出氣,然而這樣的言論其實在公共利益上是沒有太大助益的,這樣的言論通常只會造成當事人名譽受到損害,在社會上遭受攻擊。

因此像是人妻這樣控訴小三介入家庭的行為,雖然是事實,但內容是私人事務,無關乎公共利益,因此還是會有誹謗罪的問題產生;律師要提醒大家,儘管對方真的做出了非常過分的事情,律師還是建議要從正當的程序去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以所謂的私刑或是網路公審作為報復手段,儘管可以讓你暫時消氣,但事後恐怕會演變成更大的糾紛,你不但沒辦法為自己伸張正義,還會因此而吃虧;而人妻已經有透過法律途徑來提告求償,其實就可以靜待訴訟結果,讓法院來還她公道,因為一時衝動憤怒而選擇公審,這樣反而會讓自己也變成挨告的對象,最後可能也會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當的賠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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