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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我只是想警告另一半,這樣也算是家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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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

有位男子因為與妻子長期有相處溝通問題,導致妻子帶女兒回娘家與其分居,希望能藉由這樣的分居讓彼此冷靜,然而男子不僅沒有因此而冷靜,更是在得知妻子與男性友人去唱歌後情緒失控,直接跑到妻子娘家砸車,並且還將畫面拍下來傳給妻子,恐嚇妻子不要逼她,否則就會有這樣的下場,這恐怖的行為讓妻子嚇得報警並由警方協助通報聲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身體、精神或是經濟上的騷擾、控制等不法侵害行為,因此從這邊我們就能看出家暴的範疇並不僅限於我們認知中的肢體攻擊行為,就算是精神上以及經濟上的控制也算是一種家暴的情形,而對於所謂家庭成員的範圍,除了父母子女、配偶外,前配偶、前任的男女朋友也都是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範圍內,因此就算情侶已經分手,但仍會受到家暴防治法的規範,如果在分手後還對前伴侶做出任何肢體、精神言語等形式的暴力,受害者一樣可以去聲請保護令並報警提告。

而像是案例中的男子,雖然他並不是直接去攻擊妻子,但他確實有透過拍攝自己砸壞妻子車輛的影片來恐嚇妻子,而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對妻子造成精神上的壓力及恐懼,等同於用這樣的方式想要控制妻子的行動,儘管不像是我們常見的家暴行為,但這樣的恐嚇方式確實也屬於一種家暴的舉動,因此妻子報警聲請保護令是非常合理的自我保護方式。

而在看到這種新聞,很常會看到有人詢問說,假如遇到這種情況,但另一半在事後很誠懇跟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諒他,不要離開他,那你該怎麼去應對這種情況呢?律師覺得使用暴力這件事情不管是在哪一種感情狀況,都要秉持一個最重要的原則,那就是 使用暴力就是不對,而對於使用暴力的人,儘管他很誠懇道歉,你也願意原諒他,但還是建議你要與對方分手,因為會使用暴力的人,都會有一種使用暴力處理問題的習慣性,就算這次道歉懺悔,他依舊有很高的機率再做出一樣的暴力行為,因此在你困擾不知道該不該離開對方時,不妨換個角度思考,選擇分開,不只是保護自己免於下一次受害,也能讓對方不再有機會做出這樣的傻事,讓他能夠真的藉此去認真反省,不再做出任何暴力的舉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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