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德州《心跳法案》,婦女在懷孕6週後就禁止墮胎,除了緊急醫療因素之外。(圖/pixabay)
臺灣調查網記者譚英瑛/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墮胎權受憲法保障裁定引發軒然大波。根據奧斯丁德州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最新民調,78%德州選民認為應以某種形式允許民眾墮胎。
本調查於4月14日至4月22日進行,一共取得1,200位登記選民樣本,抽樣誤差為正負2.83%。
德州已於2021年9月推行嚴苛的墮胎法案《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該法案禁止婦女在懷孕6週後墮胎,就算是遭遇強暴或亂倫受孕都不行,除了緊急手術或診療期間,使患者不得不進行墮胎。
數據指出,28%受訪者認為法律應將合法墮胎限制於婦女遭強姦、亂倫或女性生命受威脅時,11%覺得法律應允許民眾在強姦之外的理由墮胎,39%民眾則覺得法律應讓女性將可墮胎視為一種個人選擇,15%受訪者堅決反對墮胎,7%民眾則未明確表態。
調查呈現民眾對此議題看法深受黨派影響,24%共和黨人認為不論如何應立法限制墮胎,42%共和黨人認為法律應將合法墮胎限制於婦女遭強姦、亂倫或女性生命受威脅時,12%覺得法律應允許民眾在強姦之外的理由墮胎,15%則認同法律應讓女性將可墮胎視為個人選擇。
相較於共和黨人,67%民主黨人認為法律應讓女性將可墮胎視為個人選擇,5%民主黨人堅決反對墮胎,13%民主黨人只支持將合法墮胎限制於婦女遭強姦、亂倫或女性生命受威脅時,10%則覺得法律應允許民眾在強姦之外的理由墮胎。
即便輿論多關注推翻最高法院有意廢除墮胎權的判決,但從去年九月以來,德州人儼然經歷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遭推翻的情況,在《心跳法案》上路之後,女性墮胎權除了縮減至6周內,法律更規定美國公民有權提告德州任何提供墮胎服務者跟參與墮胎的行為人,勝訴者更可獲得至少10,000美元獎勵,形同是政府開放公民「檢舉」墮胎者。
而墮胎權利倡議者屢次在州和聯邦法院試圖擋下法案施行,卻總是不成功。
假使「羅訴韋德案」判決遭最高法院推翻,那德州人是否支持嚴禁墮胎?數據顯示,21%民眾強力支持禁止墮胎,14%則某種程度支持禁止,12%則某種程度反對禁止,42%民眾則強力反對禁止墮胎,11%則未明確表示意見。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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