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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啟儒專欄】FDA:事後避孕藥將改標以澄清不是墮胎藥
【王啟儒專欄】FDA:事後避孕藥將改標以澄清不是墮胎藥

王啟儒/健康管理師、資深醫藥公關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2/23宣布,將徹底修改「事後避孕藥」(Morning-After Pills,或Plan B morning-after contraceptive Pills/Plan B One-Step)也稱為緊急避孕藥不是墮胎藥的規定。FDA將督促藥廠針對該藥更改包裝標籤,以明確表明對已懷孕的婦女墮胎行為無效,不會導致流產。

據了解,事後避孕藥內含高劑量的黃體素(Levonorgestrel),原理是用額外補充高濃度的黃體素,讓大腦誤以為已經受孕,於是開始抑制或延遲排卵,降低卵子受精機率。但其效果非百分百,因為婦女若已經排卵,服用該藥也可能無濟於事;抑或已經懷孕也不可能讓受精卵排出。統計上,性行為後24小時以內服用該藥,成功率可達95%,若推遲至48小時內,則降低至80%左右。

為了區分事後避孕藥與墮胎藥或流產藥的不同,美國FDA將對事後避孕藥外包裝將刪除「在沒有科學證據的情況下,該藥可防止受精卵植入子宮」(Without scientific evidence, that the pill prevents a fertilized egg from implanting.)的聲明,目的在於讓民種了解墮胎藥的機制,是讓子宮上著床的受精卵可以終止妊娠。

醫學上,只有在受精卵著床後,才會被認為懷孕。但對於墮胎的爭論,美國較保守的團體卻認為事後避孕藥會阻止受精卵著床,並以此論點將事後避孕藥貼上墮胎藥的標籤,阻礙了該藥的獲取和使用。但在醫學上,早已將兩者區分,並表明墮胎藥是一種醫學手段,FDA也明確規範此藥用於懷孕7周內的妊娠婦女。

根據美國CDC統計,每年約有1/4婦女使用事後避孕藥,但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先前推翻了Roe v Wade的提案取消了墮胎的憲法權利後,許多坊間藥局限制了消費者購買緊急避孕藥,甚至較保守的州,嚴格限制購買該藥,人們擔心將大幅被受限使用該藥進行避孕的手段。而美國FDA也已批准,女性民眾可於在無保護性行為後的72小時或3天,可至藥局購買事後避孕藥。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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