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唐觀點】從「重罰與檢舉」走向「正念與同理」!用公民教育找回台灣最溫暖的交通正義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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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唐觀點】從「重罰與檢舉」走向「正念與同理」!用公民教育找回台灣最溫暖的交通正義

【棒棒唐觀點】從「重罰與檢舉」走向「正念與同理」!用公民教育找回台灣最溫暖的交通正義 5

唐玉書/職場斜槓女王

每次開車上路,總忍不住感到心煩氣躁。這不是個別駕駛的「怒路症」,而是廣大用路人在面對當前混亂交通環境時,深感無奈與焦慮的集體寫照。令人深思的是,明明台灣自詡為民主模範生,但在交通政策的治理上,採行的卻是典型的法家「人性本惡論」、重罰與連坐思維。

從開放民眾隨意檢舉違規開始,表面上似乎是鼓勵全民監督,實質上卻引發了民眾之間的彼此猜忌、報復與仇恨,扭曲了社會的價值觀。我就有一位朋友,從台中開車北上,途中只因閃了一下前車大燈提醒,前車被超車後竟然一路尾隨,用行車紀錄器錄下我朋友變換車道未打滿方向燈的畫面進行舉報,讓他一路上接連收到三張罰單,貢獻國庫將近兩萬元!收到紅單的當下,他心中忍不住興起強烈的憤恨與報復心態,甚至也想成為「檢舉達人」去報復他人。這種冤冤相報的心態何時能了?究竟能讓台灣的交通變得更好,還是正在一步步侵蝕台灣原本良善、敦厚、溫暖的人情味?

我們不妨借鏡其他國家的做法。英、法、德、比利時等歐盟國家,皆設有極為嚴格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嚴禁民眾將未經處理的違規影片私自上傳社群網路;若要作為舉證,必須針對特定重大違規並提交官方專業審酌,絕不允許一般民眾成為常態性的「民間巡邏執法者」。反觀台灣,民眾拿著未經國家標準檢驗的器材,就能堂而皇之取代交警公權力,形成「檢舉即開單、民眾得自清」的怪象。揠苗助長或飲鴆止渴,絕非長治久安之法,培養成熟的公民素養,更絕不可能僅靠重罰與全民相互檢舉就能達成。

禮讓行人的議題亦是如此。政府先是拋出台灣是「行人地獄」的議題,隨後祭出嚴刑重罰,結果造就了另一種極端現象:常見行人一邊低頭划手機、講電話,慢吞吞地過馬路;或是一群人在馬路上嬉戲;甚至燈號即將變換時,路邊突有行人強行衝出,一副「行人我最大」的態勢。回想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馬路如虎口,過馬路前要停看聽、穿越斑馬線要專心迅速通過」,這才是真正保障人身安全的金科玉律。權利與責任之間,我們必須找到健全的平衡點。

許多社會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重罰,而在於從小紮根的家庭教育與公民教育。若我們內心擁有同理心,看見年長或肢體不便的行人,無論有無燈號或斑馬線,駕駛人都會耐心禮讓;同樣地,若行人具備同理心,穿越馬路時就會迅速通過,不讓轉彎車輛卡在路口造成危險。多一點正念、多一點善念、多一點同理心,社會自然會湧現更多正向循環的力量。

「法」這個字,在《說文解字》中的本義是:去除邪惡與不正,追求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平之如水的執法正義。面對交通治理,讓我們回歸根本、莫忘初衷,用深厚的公民素養與同理心取代對立與懲罰!

「正念還需要執行力!棒的觀點+棒的執行力=棒棒唐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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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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