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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財政官員違法挪用超徵 恐涉貪汙十年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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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財政官員違法挪用超徵 恐涉貪汙十年重罪!

王子文/教師

110年全國稅收比預算數超徵4327億元創新高,代表政府財政預估嚴重失真,超收稅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錢,相信全民都很肯定候選人提出還稅於民的政見。

日前立委李貴敏於「關鍵時刻」節目中表示,編列8400億特別預算毫無根據,已花九成,只剩220億,全部特別預算高達2兆,全靠舉債!如今台灣的小孩一出生就背債24.7萬,李貴敏指出,政府聲稱還債,其實是玩數字遊戲:還一點舊債,舉更大新債;現在升息,用利息高的還利息低的,債務負擔愈來愈重!

主計總處公布去年68.3%上班族領不到平均薪資,經濟蕭條、工作難找,五萬青年還不出學貸遭強制執行,財政部不但沒有檢討,還變本加厲,連年超徵,今年還創史上新高,歐美、香港、澳門、新加坡、南韓、日本等都把超徵的錢還給人民,超徵還民,天經地義。

而且,根據預算法第59條規定,財政部在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情況下,不應挪移墊用超徵款,財政部違法挪用,且用處不明,金流大水庫 ,全民納稅錢卻規避人民監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是10年以上重罪。

輔仁大學魏賜聰教授曾於2018年指出,超徵的錢沒有經過預算的審定,財政部怎麼可以挪用?超徵應該還予人民,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應該是用多少、收多少,其他是多出來,國外人家政府就自己退了。更指出從民國76年到108年,國債增加了60倍(111年8月底達5兆7,538億)!

人民窮酸,政府稅收大豐收?國債卻越來越高!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直指「超徵不是稅金,是不法所得。」提出「超徵十問」,其中第8點:超徵的暗水龍頭流入私人金庫,打開疑似犯罪水庫,人人有責。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稅是人民繳的,有權知道稅收去向!

另外,財政部每年編列1.3億稅務獎勵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編列1.9億執行獎金,這些都沒有法源依據,十幾年來不但偷偷從國庫搬走了30幾億,全都進入官員的口袋,更可怕的後遺症,是造成稅務人員為獎金濫用行政裁量權製造烏龍稅單,行政執行人員為獎金、績效超額查封執行,試問全民能夠接受少數違法官員為名為利,拿人民開刀,爽領違法獎金嗎?

2018年法稅改革聯盟推動「還稅於民 公投連署」,超過17萬人響應,全台超過93%村里長及970位民意代表包括立委、各縣市議長、副議長、縣市議員、鄉鎮區長及各級民意代表,超越黨派,幾乎每一村里皆有人支持「超徵還民」一致連署推動。結果被中選會否決,決策過程黑箱,理由又說不清。

我們拒絕黑箱!主張超徵還民!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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