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官官相護積習難除 司改低滿意度其來有自 - 匯流新聞網

VIEWPOINT

【投書】官官相護積習難除 司改低滿意度其來有自

CNEWS195240426a01

林珂/退休人員

司法桃色風波再起!繼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對女下屬性騷擾,被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因涉及性騷及強制猥褻5位女同仁,亦遭監察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移請懲戒法院給予最高嚴厲懲處。被害女書記官認為,當年士院及司法院雖啟動行政調查,將屬非告訴乃論的猥褻案,變成告訴乃論的性騷案。而後,又以被害人不願申訴及查無確切證據等理由,僅對蔡明宏記2支申誡處分結案。為此,已有被害人告發曾任士院的3位院長及司法院長,涉嫌隱匿證據與濫權不追訴罪。

據悉,蔡明宏犯行時間長達20年,還創下司法體系單一案件被害人數最多的案例。任誰都難以接受,執掌斷人是非、維護公義的司法體系,竟存在著法官積累20年的性騷、猥褻行為未被及時糾正、懲處,甚至還避重就輕極力迴護加害者。司法體系官官相護積習已久,非獨司法院如此,隸屬行政院的法務部亦不遑多讓!

單以偵查不公開來說,違反偵查不公開而被懲處的檢察官少之又少,如同立委吳宗憲質詢法務部長時提到,北檢在112年1月到6月有30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其中同一事實的就有13件,但是都沒有人被處分。只想擁有權力卻不想負責的檢察官,明顯自律自省不足,而偵查不公開更只是法務部官官相護下的冰山一角。

現任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2002年監察院調查其擔任檢察官辦案時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押人取供、僭越職權等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對其違法行為從嚴究責議處,然法務部不僅未予懲處,還聲稱查無不法。正因法務包庇自己人,當年違法行為未被懲處的侯寬仁,後來偵辦雲林廢土案時,不但曲解當事人本意、自問自答出言恐嚇、擅改口供;在馬英九特別費案、呂秀蓮國務機要費案,更分別再度涉及偽造文書、不實筆錄的違法情形。

身為執法者卻一再觸犯國家法律,而違法的行為也沒有被糾正、懲處,可是台灣司法特有的怪現象?如若不然,否則上至司法院的法官,下至法務部的檢察官,何以一再出現違法行為卻能全身而退?令人擔心的是,這些犯法卻能全身而退的執法者,若繼續留任,不僅再度打擊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更使司法成了迫害人權的直接殺手?更可怕的是,在官官相護的司法沉痾下,還會有多少個蔡明宏、侯寬仁?

蔡總統初上任時,為了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成立司改國是會議並做出決議,期能打造屬於全民的司法,讓蒙上雙眼的「正義女神」,能夠感受、看見人民的需求。然(23日)台灣民意基金會公布蔡英文總統八年執政八項重大的施政表現,調查結果意外的顯示,有高達五成五的人民表示最不滿意的施政項目,就是蔡總統任內所推動「司法改革」。司改令人失望,其來有自,固然,司法改革非一朝一夕可成,官官相護更只是長期存在又遭人詬病的其中一項,然若已知的長期弊端不除,卻高談司改要挽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與緣木求魚何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投書】死刑到底該不該廢除?

【投書】「無罪之人」的待遇?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非本網立埸 文責由專欄作者自負】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