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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不當政府提款機
【投書】不當政府提款機

神光/營建業高階主管

報載台中簡先生雙親接連在2021年8月、9月過世,因遺產稅申報問題被追稅91萬,他覺得官員只想徵稅,未能採用於民有利方式徵稅,善法被惡用心有所感而投書。

整起事件起因簡先生母親於8月死亡時留下遺產未達課稅標準,但相隔僅一個多月,父親接著死亡,其雙親原本都高齡達80歲且行動難自主,故父親過世時與母親僅相差一個多月,根本來不及在法定三個月內,向法院親自進行拋棄繼承聲明,國稅局在進行課稅時未採用拋棄繼承有利於民的方式,強制執行簡父繼承簡母遺產的法定1/5繼分,合併計算入簡父遺產,結果衍生超過91萬遺產納稅額,事後簡先生向財政部及國稅局分別申請複查及訴願都被以「一切依法」為由被駁回。

筆者以為,不動產需以登記為準,如果簡先生父親並沒有確實登記取得母親的1/5財產,那國稅局強行將1/5財產併入財產課徵遺產稅,這樣根本是強徵課稅。

年前「超徵還民、普發現金」是藍綠民代普遍共識,原本民氣可用,在疫情重挫經濟下,人民生活堅苦,超徵還民本就是全民共識,政府本可順應民意還稅於民,但卻藉口還國債、撥補地方政府與國營事業虧損後,其『結餘』經立院審查同意後才能發放,然觀察政府不只國債越還越多(截至 112 年 1 月 13 日止達新台幣 5 兆 6998 億),且從民國100 年到今年來已超徵達 1.6兆,其使用都未經立法院同意就違法使用,唯獨在「還稅於民」上卻堅持說要送經立法院同意,卻被揭露所送預算包山包海,愚民弄權心態似乎昭然若揭。

得民心者得天下,面對上述問題呼籲政府,課稅本是強搶民產,課稅時應讓人民心服口服,心甘情願繳稅,又如身為財經專家的朱立倫曾說「政府預算的編列應精準、才能維持與人民間的契約關係」,也就是說超徵本是行政疏失不是政績,是該被究責的,依預算法 89 條須入國庫,不能坐抵使用,使用時須經立院審查同意。對於超徵人民也應該學會當主人,不再讓「溪清水無魚」這樣言論污染,嚴格監督讓所有從政者都能知所進。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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