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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一再「研議中」的吹哨者保護法,如何落實廉能政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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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林珂

當《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之訂定,尚且經常出現偵查大公開之情形,而無法確實保障當事人或相關人員之權益,那麼至今遲遲未審、未通過的《吹哨者保護法》,又將如何鼓勵、保護知悉弊案者勇敢挺身而出舉發貪腐?

不久前,立委黃國昌質詢法務部長、檢察總長時指出,他在2021年舉發了孫道存生前受太電金援案,他從未讓任何人知道是他告發的,卻意外的從媒體上發現,幾乎每一篇報紙,都說是前立委黃國昌向北檢告發。儘管黃委員表示,因為這個人是他,他沒有在怕。但能如黃委員般不怕者,還有第二人嗎?

猶記去年,前立委陳椒樺以自身協助經歷凸顯吹哨者處境之危險,質詢行政院長吹哨者保護法立法之急迫性,一旁的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表示,雖然目前沒有專法,但都有秘密證人保護措施。若以黃國昌委員的例子審視這起舉發人意外曝光的新聞,除了再次凸顯偵查不公開是笑話,更令人憂心的是,蔡部長所說的祕密證人保護措施,全然失效、失能。

既有的秘密證人保護措施無法保護舉發人,無庸置疑地從黃委員身上得到印證。吹哨卻沒有應有法律保障,無異告訴所有人不要吹哨、不要揭弊?2022年,媒體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曾捐一千萬吹哨者獎金給向陽基金會,鼓勵吹哨者說出真相,而後也真的收到了23件揭弊案,可惜最後卻因吹哨者無法得到法律保障而卻步,導致弊端無法公諸於世。

電影《吹哨人》導演薛曉露曾說:「選擇說出真相意味著自己將會面臨巨大威脅;保持沉默則意味著公眾利益會被損害。」無法被公開的弊端,受害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然而,說出真相的後果又是什麼?普悠瑪翻車事故,員工揭發ATP(自動防護系統)內幕,卻遭台鐵記過;監所管理員林文蔚因寫繪監所管理情形,而遭懲處;劣質富樂Fiowflex快篩試劑輸入案的揭弊者,後來遭股東會解職……。不幸的是,吹哨者所遭遇的秋後算帳,又何止於懲處、免職?2013年,一名高雄市罹癌里長即因檢舉、阻擋傾倒廢土,遭黑衣人持棍棒圍毆傷重致死。法律不能為揭弊者提供支持、保護,難道與政府的怠惰、輕忽無關?

回顧2016年蔡總統就職時談到:「……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這段話,確實道出了人民心中最真切的痛處,因此,蔡總統任內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令人感慨的是,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已作出結論,要推動具公益通報性質的「吹哨者保護法」,但下個月520即將到來,吹哨者免於恐懼的承諾若又成空,教人如何接受?

眾所週知,吹哨者保護法之有無,是國際間衡量一個國家是否廉能的重要指標,行政院屢次藉口未送出版本供立委審查,適與民主世界潮流反其道而行!四月中,國民黨團將排審《吹哨者保護法》,並要求行政院拿出版本,對全民交代。誠摯地期盼行政院能如期將法案送審,切莫再以「研議中」為由拖延。畢竟,若要讓世界看見廉能的台灣,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打擊貪腐的決心,眼前還有什麼比通過《吹哨者保護法》的做法更快更務實的呢?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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