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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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
【投書】「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

姜益揚/中醫師

傳統中華文化很重視持盈保泰、量入為出的精神,台灣的鄰國新加坡在平衡國家預算方面的成效有目共睹,國家預算的餘絀,除以該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即是一個關鍵的財政指標之一,多年來新加坡一直都是財政盈餘,當Covid-19疫情期間全世界遭逢一個從沒遇過的危機,新加坡可以用百分之十幾的GDP力量去挽救那兩個年度(2020年、2021年)疫情對企業及人民的傷害,來照顧它的人民。而台灣多年來幾乎都是財政赤字,疫情期間2020年、2021年,台灣財政盈餘也一直維持在負的3%、4%左右,但稅收近幾年卻年年超徵。

新加坡係因將平衡預算政策入憲,徹底杜絕了因為政黨輪替執政而偏離這個原則的風險,平衡預算是新加坡的財政紀律,它很透明,在國家實現預算盈餘的年度之後,也會以「紅包專案」藏富於民。反觀台灣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超徵還民6000元,對照新加坡將盈餘還給人民的作法,應該看得出與台灣有很大的差別。

政府會計是最保守的量出為入會計,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先生,自述 50年前通過會計審計人員考試及格分發初任公務員,每年編列總預算以及年度結束後的決算,就是以零基預算為基礎的,編列年度預算之前,須先預估下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到底能夠實際收入多少,然後報給財政部去編列預算,當時每年預算數和實際執行數大約就是3%左右的差距,印象中還沒有超過5%的,近年來政府卻逐年超徵稅收,去年(2022)政府超徵5237億,基本上稅收的部分就已經超過20%,怎麼會差距那麼大?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先生討論超徵還民議題,他指出國家要正常運作,應要法制化,司法要公正,稅捐更需要公正,不能濫權徵收。經濟行為產生的實質所得才是所得稅的課徵標的,現在最嚴重的所得稅迫害,就是政府不是用實際的經濟行為產生的所得去課稅,而是用推想虛無收入,以稅為名搶奪民產,是造成鉅額超徵的主要原因之一。

稅災戶鍾先生2008年成立一家資本額432萬元的公司,辦理期貨業務,由於獲利少,2012年結束公司營運,但2014年國稅局以鍾先生未完成報稅手續為由,開出4千6百萬的稅單,外加罰金超過5千400萬。另一稅災戶簡永松先生原本有一家公司,從2000年起他就完全沒有營業,會計師也已經簽帳證明無經營的價值,沒想到即使過了稅捐稽徵法規定的核課期間,稅務機關竟然用2004年已廢除的無形資產作價條例的解釋函令,對已經解散清算的舊公司開單追稅7000多萬。類此稅災戶並不是少數個案而已,太極門案亦是令人不堪的人權侵害案件,敬師禮是弟子贈與師父的紅包,在一定額度内本無須繳稅,政府卻強加課稅,形同以稅為名的搶奪民產,顯然已違反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很多專家學者普遍認為稅捐機關橫徵暴斂的行徑,追根究底就是為了追求績效獎金。

台灣的公務員大都經高普考及格任用,知識能力必然有相當的水平,編列預算不可能年年估算失準,造成「超徵」或「短估」。我認為超徵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每年編列績效獎金預算,稅務人員為追求績效獎金造成超徵。許多專家學者分析,官員貪圖「稅務獎勵金」是造成人權迫害案件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稅務獎金會扭曲人性,誘人昧著良心做事,締造了幾乎年年稅收超徵千億元的績效,「稅單開越多,獎金領越多」,稅災受害者也越多。

「稅務獎金」是不健全體制下的「法稅病毒」,而良心是解藥。呼籲民意代表及政府官員正視「稅務獎勵金」敗壞財政紀律,不利國家永續發展的危機,應盡早廢除特定族群的「稅務獎勵金」,改採其他公正有效的獎勵制度,以避免國家墮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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