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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筆陣】從勞動基準法修正案通過看見立委的不仁及勞動部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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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筆陣】從勞動基準法修正案通過看見立委的不仁及勞動部的麻木

洪泰興/輪三班辛苦賺錢養家的基層勞工

發表個人意見之前先說明,個人沒有熱中政治,也沒有偏好某個政黨,平常也很少坐在電視前面聽那些等著領通告費的名嘴、學者或是政治人物在電視台大放厥詞,因為他們不是勞工,他們也不會了解勞工在想什麼?

本次修法跟勞工比較有關係的重點如下:(一)每7日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如周日),另1日為休息日;(二)休息日加班時數納入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但1日仍不得超過12小時;(三)休息日加班費之計算;(四)輪班制勞工,換班之休息時間至少應有11小時;(五)國定假日依內政部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六)增加勞工特別休假。

每一條看起來都是替勞工爭取福利,但是卻都是政黨惡鬥下,機關算盡所產生的文字遊戲修法,其中(一)就只是為了周休二日而衍生出來的配套,(五)取消7天假是因為要”比照公務員”週休二日而取消的假日,(三)、(六),是為了安撫少部分質疑砍七天假的團體而給的”糖果”,原本在簡單不過的比照公務員實施週休二日,刪除七天假統一全國的休假日,明明是行政單位要出來跟大眾說明取消七天假的原因,在政黨惡鬥大家都想討好選民之下,於是產生了優於公務員的怪現象,當然,這也不是不可,但是個人覺得納悶的地方在於,原本特休假的用意是要鼓勵員工久任,所以原本的設計是工作滿1年才有7天的特休,現在變成滿半年就有3天的特休,也不知道是把勞工當猴子耍,還是鼓勵勞工常換工作?既然如此何不乾脆直接修法比照公務員就好了?全國統一特休規定,企業老闆搞不好反而比較能接受,因為這是老闆們能夠確切知道的成本,不用擔心哪天相同的事情又再次跑出來!

我想政府及立委應該至始至終都還搞不懂問題點在哪?政府及立委說要增加勞動檢查的人數,當初會引爆特休休不到,加班沒加班費的問題就是因為勞動檢查人力不足,大部分的大企業幾乎都照規定走,但許多中小企業根本沒在怕,也不怕罰,勞工的癥結點在於不患寡而患不均,甚至完全沒有,政府該做的應該是增加中小企業勞檢的次數及人力,台灣的法律很奇特,不論如何修法,往往遵守規定的都是人數多的大型企業,而受罰的也幾乎都是樹大招風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根本不甩法令,罰了就是關門另起爐灶,現在修法之後,表面是看得到吃的到,而且還優於過往,但實際上卻是變相處罰了原本規規矩矩的企業,是不是真的對勞工好, 除了老闆沒人知道!

再來說說修法(二)休息日加班時數納入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說實在的這些立委大概不知道,加班46小時不是只拿來工作的,包括教育訓練等都是包含在這裡面,政府為了避免工安事件,鼓勵勞工接受教育訓練,還明定的勞工有接受教育的”義務”,卻又把休息日加班時數納入46小時內,這樣難道不會排擠到公司安排教育訓練?勞工會加班不是因為心情好或心情差,想加就加,有時是因為人家家裡臨時有急事代班,有時事設備出現重大異常加班,有時是公司安排其他人外訓、回訓、或是公司自辦的教育訓練代班,修法通過每月加班時數46小時的時候,難道這些都不用考量進去?至少教育訓練也應該從46小時排除,公司及勞工才會有意願提供以及接受教育訓練,而不會牴觸到46小時的天花板,不要覺得46小時很多,輪班的每個月跟正常班的比較,短休只要2天就佔了16小時,再來突然有人請假,不論婚喪喜慶,再加上平常的一些設備維護保養,隨便都超過46小時!

最後是(四)輪班制勞工,換班之休息時間至少應有11小時;看到這個修法是最讓我難以忍受這些立委的無知以及勞動部長的無作為,他們大概沒想到這樣的通過會造成輪班的勞工很大的困擾,尤其是輪三班的勞工,不但早夜班無法請假,如果有人夜班臨時請假,勞工勢必需要在凌晨四點交接班,這難道是為了勞工好,為什麼?因為下班的人需要休息11小時才能上班,勞基法第34 條明定,「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且「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這部勞基法當初適用的對象應是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意指12小時兩班制的人員,而不是8小時輪三班的人員,結果立委不了解法條,這個勞動部也是一樣,只知道附和立委及長官,完全沒有自己的想法及表達意見,告訴長官說明貿然實施對於業主對於勞工會有什麼影響以及後遺症,把責任都給長官來背,三班制跟兩班制本來精神方面勞累的程度就不一樣,打個比方:一個胖子一個瘦子,你看到胖子要吃三碗飯才會飽,就覺得瘦子也要三碗飯才會飽,或是瘦子吃一碗飯就飽了,你就覺得胖子也是吃一碗飯就會飽了,結果呢?不是胖子餓死就是瘦子撐死!

立委跟官員們沒有在輪班,不知道輪班的累是該休息而未休息所造成,不是在於休息多久,也沒有證據顯示輪班的人就一定比較累或是交通肇事率較高,說真的,勞工已經有各種限制規範來避免過勞了,例如:每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每日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再加上一例一休通過,我想如果下班都不休息,整天泡網咖或是夜店,猝死的機會遠高與上班猝死吧,我想可以,請立委們、政府的官員們,再修法之前先多多了解法條吧,也請多多跟基層真的在從事輪班的勞工談談吧,不要只是為了選票而修法,也不是為了爭曝光率而修法,這種畫蛇添足式的修法,不但不會讓真的在輪班的勞工覺得開心,反而已經造成勞工的困擾了,無法排班、無法請假、無法教育訓練,這次真的是影響到勞工不是業主了!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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