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林昀璇綜合報導
衛生福利部於9月30日發布三項醫療廣告禁令,引發抗議聲浪,現在衛福部再度改變政策限制,並且做出新解釋。
「藝人」禁止代言醫療廣告 法令遭批不合時宜
由於醫療廣告時常引起爭議,衛福部為了整頓歪風祭出相關禁令,其中禁止「藝人」代言醫療廣告引發批評聲浪。由於「藝人」的定義僅限於在經濟部有執業登記,並且持有藝人證的人,而當今社會網路發達,擁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並非僅限於藝人,衛福部挨轟根本「跟不上時代」。
衛福部對此解釋的理由也令人傻眼,衛福部認為許多藝人本身就「天生麗質」,並非經過醫療行為才擁有亮麗外表,恐有誤導大眾的嫌疑。
藝人、醫界對此表達不滿
對於衛福部的限制令,遭醫界批評管廣告不如先管好那些沒有執照的醫美業務,美容醫學會更指出衛福部已經逾越《醫療法》授權,目前已經有400名醫師連署要求暫緩實施新制。
藝人余天聽到此消息則是氣得跳腳,認為衛福部不該把錯歸咎於藝人身上,如果這項限制令如果通過,對於藝人的生計將會造成影響。再加上法條規定不清不楚,演藝圈有一半以上的人並無領有藝人證,真要如此那大家是不是都別去執業登記就照樣可以為醫療代言? 演員工會更嗆聲將帶藝人上街頭抗議。
擋不住抗議聲浪,衛福部重新修改法令
面對外界的質疑,衛福部表示除了藝人之外,網紅、名人皆要禁止,但醫師除外。結果,事隔一天又再度改口稱任何人都不准代言醫療廣告,並且最快在兩周內重新公告。
醫師司長石崇良表示,將在未來兩周內修正規定,醫療代言禁令將更為嚴格,目前已經研擬擴大醫療廣告限制,包括網路紅人、模特兒、素人,甚至是專業醫生等都不准出現在醫療廣告中。
醫療廣告代言必須要「親身經歷」
衛福部才宣布將禁止任何人代言醫療廣告,卻又留個「後路」,表示醫療廣告代言人可以透過「分享經驗」來呈現。石崇良舉例說明,醫療廣告不得出現一堆誇張療效加上某人的肖像作宣傳,或是某診所不能置入名醫師的肖像企圖誘導民眾,但是如果代言人確實曾「體驗」過治療,就可以分享治療過程與經驗。
到底有甚麼差異? 如果廣告上的代言人表示自己接受過療程,成效相當好,民眾又該從何得知到底是真是假? 衛福部這麼做不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而且法令改來改去到底要遵守哪一條規定也是令人一頭霧水。
詳細規範需要再討論 藥師公會力挺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沈采穎表示,醫療廣告改革勢在必行,所有醫療行為都有風險,若因不當醫療廣告誤導民眾恐危害到健康,聯合會贊成並支持衛福部規範任何人皆不得出現在醫療廣告中。
對於衛福部發布的醫療廣告規範,衛生局長黃世傑也表示爭議過大,對於地方主管機關執行上有困難,會向中央具體反應。
衛福部預計在兩周內重新公告,將會以文字清楚說明規範,至於內容將會與相關醫學會、協會以及消基會再作討論,希望能達到各界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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