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新聞分析
回收中廣兩段頻率餘波盪漾,中廣擁有全國居冠的頻率數量,以廣播天空的資源分配來看,顯然不合理,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收回頻率引發輿論譁然,然而,裁定的結果對中廣打了一針強心劑,卻是一個暫時性的勝利。NCC主張抗告到底,未來還要進入最高行政法院程序,一旦若發回更審,又是一條等待正義的路。
不過,NCC處長陳崇樹受訪表示,在3月1日前提出抗告,預估4月、5月可駁回停止執行的結果,他們對收回兩段頻率有信心。
電波是稀少公共財,中廣釋出頻率事件可以看出,中廣以「NCC一個政策、一紙命令就宣布要將兩網收回,罔顧音樂網聽眾權益,及就業人員家計為由。」更直指NCC政治迫害,單獨針對中廣要求收回頻道,打壓新聞自由為由,力抗頻道回收。中廣衡量自己的立場時,卻忘了背後涉及的是公共電波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
中廣為民營商業電台擁有最大頻率數量,應兼顧企業社會責任的的實踐,為正面形象加分。維護中廣員工權益與中廣合理釋出頻道是兩件事,不應模糊焦點。
眼看兩網頻率已核配作為原民臺、客家臺使用,3月1日電台就要發射測試,中廣不用繳回頻率,屆時恐因電波互相干擾,嚴重影響閱聽人的收聽權益。NCC不斷強調,收回兩段頻率是已規劃十幾年的事,也在104年6月5日函知中廣公司請公司及早準備配合,歷經至105年12月5日NCC作成收回二網頻率之處分,期間長達一年半,足夠讓中廣作為經營業務的調整事宜。
NCC出面揭露中廣是頻率數量大戶,已商業營利使用兩段頻率,更無經營危機之虞。一一舉事實並駁斥法院認為此件的急迫情事及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的理由,強力捍衛立場。「這是公共的利益,比中廣的商業利益還更加重要。」客委會與原民會也出面表達抗議,就是要捍衛客家媒體及原住民族媒體的近用權。
NCC對收回兩段頻率有把握,認為中廣反撲力道減弱,然而,無論最終結果如何?此事凸顯了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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